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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窑印花大盘
发布时间:2013-08-06 作者:未知




清宫旧藏明龙泉窑青瓷在造型、胎、釉、纹饰和底足工艺等方面均制作的比较精细,其工艺往往带有元代遗风,反映了明初龙泉窑制瓷工艺正处于从元到明的过渡时期。它们的造型以祭礼器或厅堂陈设的各式瓶、觚、尊、炉、大盘为多,也有少部分碗、碟、盘、香熏、洗、器座、坐墩等实用器。器形无论大小,均制作规整严谨,胎体普遍厚重坚致,器足露胎处可见浅灰或灰白色胎体。器物普遍施厚釉,釉质莹润,玉质感强,釉色一般为青绿色,但也有微泛黄、显灰或者色调较淡的。装饰方法有素面、剔地浅浮雕、刻划、印花和镂空五种。装饰纹样题材丰富,多见各种折枝或缠枝植物纹样。底足处理规矩,盘、碗采用裹足垫饼支烧法,烧成后圈足内有环形涩胎支烧痕,支烧痕一般显铁褐色且宽窄不一,许多器物的支烧痕十分规整。而瓶、罐、尊类器物的底多施满釉。


龙泉窑制瓷历史的研究表明,其历代瓷业生产与宫廷官府间有着密切的联系,尤其是在明代早期,龙泉窑曾依朝廷之命生产过宫廷使用的瓷器。如《明会典》载“洪武二十六年定,凡烧造供用器皿等物,须定夺样制,计算人工物料。如果数多,起取人匠赴京,置窑兴工。或数少,行移饶、处等府烧造”。此外,明成化皇帝的继位诏书中也诏令道:“江西饶州府、浙江处州府,见差内官在彼烧造磁器,诏书到日,除已烧造完者照数起解,未完者悉皆停止。委差官员,即便回京,违者罪之”。可见至少到天顺时期,宫廷派出的太监还一直在景德镇和龙泉两地监烧督陶。上述官方文献的记载证明,处州龙泉窑在明初一段时间内确实生产过宫廷用瓷,其传世品就是明代宫廷遗存至今的清官旧藏器物,因此故宫旧藏明龙泉窑青瓷的性质即是明代龙泉窑所产宫廷用瓷的珍贵遗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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