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獬豸在我国古代法制监督史上具有非凡的涵义。从先秦到明清“獬豸”形象,一直被当成监察、审计、司法官员廉明正直、执法公正的象征,被经常使用并作为监察御史、司法官员的重要标志。
原标题:角触以断罪獬豸饰刑官
图1 内乡古县衙大门对面高浮雕照壁獬豸
图2 邓州博物馆藏元代瓷制獬豸
图4 清都御史(一品)藏青缎打籽绣獬豸纹补子
图3 金文、小篆、隶书、楷书、行书、草书、繁体标宋七种“灋”字演变
河南内乡县县衙大门对面有一幅高浮雕照壁獬豸(图1)。邓州博物馆藏元代瓷獬豸(图2)。仅从造型上看,二者的威严形貌就足以令人肃然起敬。“獬豸”(音:xiè zhì),亦称解廌(音:zhì)、解豸、直辨兽、任法兽,是中国古代神话传说中的神兽,体形大者如牛,小者如羊,类似麒麟,全身长着浓密黝黑细毛,双目明亮有神,额上通常长一角,俗称“独角兽”。
邓州博物馆馆藏这件元代瓷獬豸,是该馆在上世纪50年代征集到的。该器通高22.5厘米,长18.5厘米,呈褐色坐姿,侧卧昂首,头左向侧微翘,前足直立,双耳耷拉,眼珠漆黑圆睁,张口露龇牙,象牙白独角旋痕三道,呈蹲立状,角尖有折。13脊关节从耳下与尾相连,尾稍遮掩足后微卷翘,脊关节两侧皮毛纤细,与肋骨皮毛交错顺序,褶皱顺势光亮,立体感极强,栩栩如生,乍见之欢不如久处不厌。悠闲之中,那獬豸机敏警觉,全貌毫无狰狞恐惧之感,憨态可掬。此尊獬豸与宫廷陈设、照壁高浮雕獬豸及清代都察院一品左都御史胸前的补子形象,大相径庭。元代能工巧匠,以写实艺术,原生态构思,捕捉獬豸眼神器官、坐姿面貌瞬间,精练概括身态、寓之静寓之动,动静与形神兼备,活灵活现,令人惊叹!
獬豸,《说文解字》:“灋(fǎ),解廌兽(獬豸)也,似牛,一角,古者决讼,令触不直者。”传说约5000年前第一只独角兽出现,并将文字传授于伏羲皇帝。约4700年前,另一只独角兽出现在皇帝花园。此吉兆被视为黄帝之统治将千秋万代,和平繁荣。
尧帝统治时期,曾出现过两只独角兽,故而尧帝便成为4000年前五帝之一。”古代灋字构意演变经历了甲骨文、金文、小篆、隶书、草书、楷书、行书七种字体的嬗变,称为“汉字七体”(图3)。从古代灋字形演变,可从“法”字的结构得到解答,金文“法”字写作“灋”,而“廌zhì”即为獬豸。“廌法”二字合为一体,取其公正不阿之意,所以从水,取法平如水之意。獬豸作为法律象征的地位就这样被认定下来。由“灋”到“法”“廌”字,然而它象征的传统法律文化并没有消失。
《墨子·明鬼》:齐庄公有个叫壬里国的臣子,与另一位叫中里缴的臣子打了三年官司。因为案情难以判断,齐庄公就让“廌”(獬豸),来听他们二人自读诉状。结果壬里国的诉状读完,獬豸没有什么表示,而中里缴的诉状还没有读到一半,獬豸就用角顶翻了他。齐庄公当即判决壬里国胜诉。这种以角触断罪的方法,被古人用“会意”的方法放进了“灋”字的构形之中。我国古代先哲赋予“灋”字深意,寓意公平裁判、明断曲直,代表人民心径向往,任何人公平如水,如遇不平,坚决除去。
“官居侍御立朝班,铁面丹心獬豸冠。”虽然自“廌”字从“灋”中被隐去,简化为“法”,而獬豸在我国古代法制监督史上具有非凡的涵义。从先秦到明清“獬豸”形象,一直被当成监察、审计、司法官员廉明正直、执法公正的象征,被经常使用并作为监察御史、司法官员的重要标志。
《战国策·楚策四》:楚怀王仿照獬豸的形象制成法冠(帽子)。秦朝时正式赐给御史“獬豸冠”饰志。《隋书·礼仪志·七》:“法冠,一名獬豸冠,铁为柱,其上施珠两枚,为獬豸角形。法官服之。”郭璞注《昭明文选引张揖曰:“獬豸,似鹿而一角。人君刑罚得中,则生于朝廷,主触不直者。”《后汉书·舆服志》:“法冠,执法者服之,或谓獬豸冠。”
所以司法官员也戴“獬豸冠”,遂又成了司法官员代名词。自汉至清,监察御史(一品)、按察使、监察司法官都戴獬豸冠,穿绣“獬豸”图案的补子(图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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