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3月31日下午1:30,上海美育大讲堂华东政法大学专场活动在红墙尖顶,西方哥特风格建筑构成的华东政法大学松江校区尚法庭如期举行。上海市美学学会会长、上海美育大讲堂总策划、上海政法学院文艺美学研究中心主任祁志...
文字|李熠璇
摄影|竺煜逸、贾司瑒、刘影
美编|李熠璇
3月31日下午1:30,上海美育大讲堂华东政法大学专场活动在红墙尖顶,西方哥特风格建筑构成的华东政法大学松江校区尚法庭如期举行。上海市美学学会会长、上海美育大讲堂总策划、上海政法学院文艺美学研究中心主任祁志祥教授带来了《“美育”的完整义涵及其实施途径》的专题讲座。新闻传播学院院长范玉吉教授主持并组织。约200名学生出席听讲。问者踊跃,互动热烈。
讲座伊始,祁教授首先为大家梳理呈现了美育的概念史。祁教授指出,鸦片战争之后,国门打开,西方的学术文化思想蜂拥而至进入中国,美学的概念也进入中国。美育思想的提出和推广,是新文化运动的成就之一。美育概念最早见诸蔡元培的《哲学总论》,蔡元培先生提出了“以美育代宗教说”,提倡将美育渗透到学校、家庭、社会教育中。此后,1903年王国维发表了一篇文章叫《论教育之宗旨》,指出教育的宗旨是培养完全之人物,也就间接的提出了美育,属于“体育、智育、德育、美育”四育的问题,四育并举,培养完整的人格。祁教授指出,王国维也是用此观点来回溯了中国的思想史,因为孔子实际上是最早创造美育的学者,他教育学生的教学内容叫“六艺”——礼乐射御书数。这是道德教化,同时又包含外在的行为规范,有美育的成分。
紧接着,祁教授以中外美学家的原典切入,并结合《辞海》中的“美育”词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对“美育”界定的缺失进行了深度的辨析和商榷,结合古今中外多位美学大家的观点,提出了全新的“美育”定义:美育是以形象教育、艺术教育为载体和手段,陶冶人的健康、高尚情感,引导人们追求有价值的快乐的教育活动。除此之外,祁教授还从情感教育、快乐教育、价值教育、形象教育、艺术教育五方面阐释了美育实施的途径。在此过程中,祁教授还辅以近期热门影视作品等案例来介绍了他的最新研究成果,使讲座内容更加具有趣味性。
祁教授认为,从本质上说,美育应该是情感教育、快乐教育和价值教育。从实践路径上说,美需要以形象教育输出,主要以艺术教育为载体。在学校教育中,应该充满情感、寓教于乐、使用跨艺术的形象手法,将美育和德育、智育、体育结合。真正的美育应该是既美化别人,也美化自己,做到由形求美,由善求美,由真求美的境界。
讲座最后,祁教授预告了上海美育大讲堂后续一系列活动安排。为与在座同学们深刻交流,祁教授特意留出一部分时间进行互动答疑。答疑环节学生们提问踊跃,可见大家对此次讲座收获颇丰、意犹未尽。
“上海美育大讲堂”是上海市美学学会响应党中央“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要求,组织上海及全国顶级专家在上海市各高校和部分中小学开展的系列美育讲座。讲座针对的听众对象主要是大学生,部分是高中生,也包含部分中小学教师。本轮讲座为期约二年,计划一年设十讲,共二十讲,助力美化上海校园和社会风气。这是中国当代美学界具有重大影响的标志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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